結案會議查核經費,應準備哪些單據與資料?

結案會議查核經費,應準備哪些單據與資料?


1.會計報告-報告內容中應有計畫起始日~結束日之資訊與資料。
2.人事費-計畫起始日~結束日之每月勞保清冊(正本)
3.材料費-計畫起始日~結束日之發票或收據、傳票、付款憑證(正本)
若發票與收據日期非計畫期間內,將剔除不可核銷。
4.設備費(舊設備)-財產目錄清冊
設備費(新設備)-計畫起始日~結束日之發票或收據、傳票、付款憑證(正本)
設備費(維護費)-計畫起始日~結束日之發票或收據、傳票、付款憑證(正本)
若發票與收據日期非計畫期間內,將剔除不可核銷。
5.委託費-計畫起始日~結束日之發票或收據、傳票、付款憑證(正本)
若發票與收據日期非計畫期間內,將剔除不可核銷。
結案審查會議當天,務必攜帶正本至會場。